⒈ 亦作“蚕市”。
⒉ 蜀地旧俗,每年春时,州城及属县循环一十五处有蚕市,买卖蚕具兼及花木、果品、药材杂物,并供人游乐。
⒈ 亦作“蚕市”。 蜀 地旧俗,每年春时,州城及属县循环一十五处有蚕市,买卖蚕具兼及花木、果品、药材杂物,并供人游乐。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岁时风俗·蚕市》、 宋 黄休复 《茅亭客话·鬻龙骨》。
引唐 司空图 《漫题》诗之二:“蜗庐经岁客,蚕市异乡人。”
前蜀 韦庄 《怨王孙》词:“锦里 蚕市,满街珠翠,千万红妆。”
宋 邵雍 《依韵寄成都李希淳屯田》诗:“花时难得会,蚕市易成欢。”
宋 陆游 《开岁》诗:“相寻蚕市人何在,烂醉 蟆津 事亦非。”
清 褚人穫 《坚瓠续集·成都十二月市》:“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
(名)家蚕、柞蚕等的统称;家蚕吃桑叶;柞蚕吃柞树的叶子。蚕丝是纺织绸缎的重要原料。
(1)(名)集中买卖货物的固定场所;市场:米~|夜~。(2)(名)买卖货物:~惠。(3)(名)城市:~民|都~。(4)(名)行政区划单位;分直辖市和市。(5)(名)属于市制的(度量衡单位):~尺|~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