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江河作为地区的分界。
⒈ 以江河作为地区的分界。
引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沅水》:“临沅县 与 沅南县 分水。”
fēn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5. 辨别:区分。分析。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fèn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1)(名)水。(2)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结合而成的;最简单的氢氧化合物;无色、无臭、无味的液体。(3)河流:汉~。(4)指江、河、湖、海、洋:~上人家。(5)(~儿)稀的汁:药~。(6)指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外~。(7)指洗的次数:这衣裳洗几~也不变色。(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