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拟写奏章。
⒈ 拟写奏章。
引明 叶盛 《水东日记·奏效各有机会》:“一日午后偶暇,为草疏,适书人又皆具,既成,视日尚未暮,遂封进。”
清 陈田 《明诗纪事丁籤·李梦阳》:“﹝ 梦阳 ﹞代 韩文 草疏劾 刘瑾,謫 山西 布政司经歷,復摭他事下狱。”
(1)(名)高等植物中栽培植物以外的草本植物的统称:野~|青~。(2)(名)指用作燃料、饲料等的稻、麦之类的茎和叶:稻~|干~。(3)(名)〈口〉雌性的(多指家畜或家禽):~驴|~鸡。(4)(形)草率;不细致:潦~|字写得很~。(5)(名)文字书写形式的名称。ɑ)汉字形体的一种:~书。b)拼音字母的手写体:~书。b)拼音字母的手写体(6)(名)草稿:起~|~案。(7)(动)〈书〉起草:~拟。
(1)(动)清除阻塞使通畅;疏通(2)(形)事物之间距离远;事物的部分之间空隙大:~林|~星。(3)(形)关系远;不亲近;不熟悉:~远|生~。(4)(动)疏忽:~于防范。(5)(形)空虚:志大才~。(6)(动)分散;使从密变稀:~散。(7)姓。(8)(名)封建时代臣下向君主分条陈述事情的文字;条陈:上~。(9)(名)古书的比“注”更详细的注解;“注”的注:《十三经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