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细则。对总则而言。
⒈ 细则。对总则而言。
⒈ 总则、分则、规章的体例,称为「分则」。
fēn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5. 辨别:区分。分析。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fèn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1)(名)规范。(2)(名)规则。(3)(动)效法。(4)(量)用于分项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条数。(5)(连)表示因果关系的词。(6)(连)表示转折关系的词。(7)(连)表示肯定判断的词。(8)(连)表示两件事在时间上前后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