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录事。
引《南史·刘季连传》:“元起 典籤 朱道琛 者,尝为 季连 府都録,无赖, 季连 欲杀之,逃免。”宋 叶适 《法度总论三·吏胥》:“汉之公府掾、诸卿主事,辟召皆天下名士,其权柄足以动摇守、相者,今之所谓都録、行首、主事之类是也。”
见“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