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确规定的法令条例。
⒉ 固定的科目。
⒈ 明确规定的法令条例。
引汉 仲长统 《昌言·损益》:“可为法制,画一定科,租税十一,更赋如旧。”
《周书·武帝纪下》:“詔曰:‘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
《南史·梁纪上》:“功臣爵邑无定科。”
⒉ 固定的科目。
引《新唐书·选举志上》:“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諫、博通坟典达於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
(1)(形)平静、稳定(2)(动)决定;使确定:~计划。(3)(动)约定:~单。(4)(形)已经确定的、不改变的:~下来。(5)(形)规定的:~规。(6)(副)必定;一定:~去。
(1)(名)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目|文~|理~|牙~|眼~。(2)(名)行政机关或某些机构的行政部门按工作性质分设的单位:秘书~|财务~。(3)(名)生物学上指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再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有松科、杉科、柏科等。(4)(动)〈书〉判定(刑罚):~以罚金。(5)(名)古装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