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禘祭和祫祭。
⒈ 指禘祭和祫祭。详见《宋史·礼志十·禘祫》。
引宋 张载 《正蒙·王禘》:“宗庙岁六享,则二享四祭为六矣。”王夫之 注:“二享:禘、袷。”
(1)(数)数目字:一~。(2)(数)序数;表顺序:第~。(3)(形)次等的:~把刀。(4)(形)两样:不~价。
(1)(动)祭献。(2)(动)享受:~福|~用|坐~其成。(3)〈书〉同“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