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每逢七天。旧时丧俗:人死后,其家属每七天举行祭奠。凡七七四十九天而止。
引《儒林外史》第十七回:“因房屋褊窄,停放过了头七,将灵柩送在祖塋安葬…… 匡超人 逢七便去坟上哭奠。”
(1)(动)遇到;遇见:相~|遭~。(2)(动)迎合。
(1)(数)数目。(2)(数)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共分七个“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