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超过钱粮征收定额的多馀部分。
⒈ 超过钱粮征收定额的多馀部分。
引《元典章·户部·办课合行事宜》:“在前行分管课官典侵使附餘钱数,体察得实,亦仰就便追问。”
《明律·户律·多收税粮斛面》:“多收斛面者,杖六十,若以附餘粮数,计贜重者,坐贜论。”
(1)(动)附带:~设|~则|~寄照片一张|你给我再~上一笔;让他收到这封信就回信。(2)(动)靠近:~近|~在他的耳朵旁边低声说话。(3)(动)依从;依附:~议|~庸。
(1)(代)我。(2)(Yú)姓。(3)(名)剩下:~存|~党|~毒|~额|~款|~力|~粮|~剩|~缺|~外|~威|~蓄|~残|~多|~富|节~|盈~|心~力拙|不遗~力|残渣~孽|虎口~生|死有~辜|心有~悸|绰绰有~|游刃有~。(4)(名)大数或度量单位等后面的零头:~数|五百~斤|一丈~。(5)(名)指某种事情、情况以外或以后的时间:~闲|业~|茶~饭后|兴奋之~|高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