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交有司治罪。
⒈ 交有司治罪。 《陈书·到仲举传》:“及 文帝 崩, 高宗 受遗詔为尚书令入辅。
引仲举 与左丞 王暹 、中书舍人 刘师知、殷不佞 等,以朝望有归,乃遣 不佞 矫宣旨遣 高宗 还 东府。事发, 师知 下北狱赐死, 暹、不佞 并付治。”
1. 交,给:支付。托付。付款。付梓(把稿件交付刊印)。付讫。付出。付与。付之一笑。付诸东流。2. 量词,指中药(亦作“服”):一付药。
(1)(动)治理(2)(形)指安定或太平:~世。(3)(名)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所|府~。(4)(动)医治:~病。(5)(动)消灭(害虫):~虫|~蝗。(6)(动)惩办:~罪。(7)(动)研究:~学。(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