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印度种姓制度四大种姓中的第三等级。是从事社会生产的农牧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等阶层,他们承担税负以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属于受压迫、被统治的阶级。
⒈ 亦作“吠奢”。古 印度 四种姓之一,属第三级,多经商。 唐 玄奘 旅居 印度 时,吠舍已专指商贾。
引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印度总述》:“若夫族姓殊者,有四流焉……三曰吠奢,商贾也,贸迁有无,逐利远近。”
唐 慧琳 《一切经音义》卷三:“吠舍,古云毘舍,讹也。皆巨富多财,通於高贵或商旅博货,涉歷异邦,畜积资财,家藏珍宝或称长者,或封邑号者也。”
康有为 《大同书》丙部:“三曰吠舍,旧曰毘舍,为商贾,贸易有无者。”
⒈ 商贾。为梵语vésa的音译。印度的四姓之一。此族积财巨亿,坐而出纳,故称为「吠舍」。也作「鞞舍」、「毘舍」、「吠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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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ě1. 放弃,不要了:舍己为人。舍近求远。四舍五入。2. 施舍:舍粥。舍药。shè1. 居住的房子:宿舍。旅舍。校舍。2. 居住,休息:舍于山麓。3. 谦辞,多指亲属中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舍弟。舍侄。舍亲。4. 古代行军一宿或三十里为一舍:退避三舍(喻对人让步)。5.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