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防兵之粮饷。
⒈ 防兵之粮饷。参见“防汛兵”。
引明 沉德符 《野获编·户部·西北水利》:“三年之后,方许收税,每亩输穀一斗,中等六升,下者三升,耑备津门防餉之费,奉旨即举行之。”
(1)(名)戒备的设施:城~。(2)挡水的建筑物:堤~。(3)姓。(4)(动)提防、防备:~洪。
1.用酒食等款待。2.薪金(旧时多指军警等的薪金):月~。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