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交付法司论罪。
⒉ 指传授佛法。
⒈ 谓交付法司论罪。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三:“襄州 胡延庆 得一龟,以丹漆书其腹曰‘天子万万年’以进之。凤阁侍郎 李昭德 以刀刮之并尽,奏请付法。
引则天 曰:‘此非恶心也。’捨而勿问。”
《太平广记》卷三〇九引 唐 谷神子 《博异记·张遵言》:“前者夜叉 牛叔良 等七人,为追 张遵言 不到,尽以付法。”
⒉ 指传授佛法。
引《五灯会元·西天祖师·四祖优波毱多尊者》:“﹝尊者﹞復谓曰:如来 以大法眼藏次第传授,以至於我,今復付汝。听吾偈言:心自本来心,本心非有法;有法有本心,非心非本法。付法已,乃踊身虚空,呈十八变,却復本座,跏趺而逝。”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九讲:“他( 弘忍 )也要效法老师的作风,保持以前单传的方式,而 慧能 恰巧也是那样纯朴,所以说他单独付法给 慧能,这是有可能的。”
1. 交,给:支付。托付。付款。付梓(把稿件交付刊印)。付讫。付出。付与。付之一笑。付诸东流。2. 量词,指中药(亦作“服”):一付药。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