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拿出财物救济他人。
⒈ 拿出财物救济他人。
引《北史·樊子鹄传》:“后出为 殷州 刺史。属岁旱俭, 子鵠 恐人流亡,乃勒有粟家分济贫者。”
唐 韩愈 《祭石君文》:“敢忘分济,念力未任。”
fēn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5. 辨别:区分。分析。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fèn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jì1. 渡,过河:同舟共济。2. 对困苦的人加以帮助:济世。救济。赈济。周济。接济。3. 补益:无济于事。jǐ1. 〔济水〕古水名,源于今中国河南省,流经山东省入渤海。2. (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