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对刑事案件的断罪及复核。语本《宋史·刑法志一》:“建隆三年,令诸州奏大辟案,须刑部详覆。寻如旧制,大理寺详断,而后覆于刑部。”
⒈ 对刑事案件的断罪及复核。
引语本《宋史·刑法志一》:“建隆 三年,令诸州奏大辟案,须刑部详覆。寻如旧制,大理寺详断,而后覆于刑部。”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宋太祖 时,刑部复核各地大辟罪案……各地上奏案件,先由审刑院交付大理寺,刑部断覆,再交审刑院详议裁决。”
1.(长形的东西)分成两段或几段:砍~。割~。绳子~了。2.断绝;隔绝:~水。~电。~奶。~了关系。音讯~了。3.间断:她每天都来给老人洗衣、做饭,从没有~过。4.拦截:把对方的球~了下来。5.戒除(烟酒):~烟。~酒。6.姓。7.判断;决定:~语。诊~。独~专行。这个案子~得公道。8.绝对;一定(多用于否定式):~无此理。~不能信。
(1)(动)〈书〉盖住(2)(动)〈书〉底朝上翻过来;歪倒:~舟|~巢无完卵|前车之~;后车之鉴。(3)(动)同“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