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出让给别人。
⒈ 分出让给别人。
引鲁迅 《书信集·致郑振铎》:“至于我之二十部,实已不能分让。”
fēn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5. 辨别:区分。分析。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fèn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3. 料想:“自分已死久矣”。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分子。
(1)(动)把方便或好处给别人: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2)(动)请别人接受招待:~茶|把人家~进屋里。(3)(动)索取一定的代价;把财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别人。(4)(动)表示指使、容许或听任:谁~你来的?|~我仔细想|~高山低头;叫河水让路。(5)(介)被;叫:行李~雨给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