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令的意旨。
⒉ 佛法的旨意。
⒈ 法令的意旨。
引《晋书·杜预传》:“今所注皆网罗法意,格之以名分。”
宋 苏轼 《谢赐恤刑诏书表》之一:“申严法意,消盗贼於未萌。”
清 曾国藩 《送江小帆同年视学湖北序》:“承平既久,法意寖失,郡县有司不知三物为何事。”
⒉ 佛法的旨意。
引明 高启 《送曾恬归灵隐》诗:“法意休多问,无言即是禪。”
⒈ 法律的精义,或立法的精神。
⒉ 书名。法国大思想家孟德斯鸠著,为孟氏费尽半生心力所完成,代表其政治理论,西元一七四八年问世,我国有严复译本。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
(1)(名)意思:同~|来~|词不达~。(2)(名)心意;愿望:中~|任~。(3)(动)意料;料想:~外|出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