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语。真实不变、无所不在的体性。各宗所说不一。
⒈ 佛教语。真实不变、无所不在的体性。各宗所说不一。
引《大般泥洹经·如来性品》:“如来真法性,闻佛为众生。”
南朝 齐 周颙 《难张长史门论》:“般若所观,照穷法性。”
清 龚自珍 《法性即佛性》:“宗--今立法性即佛性。”
汤用彤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四章:“弼 耽好玄理,尝与 孝静帝 谈佛性、法性。”
⒈ 佛教上指一切现象的本质或真实性。
引南朝齐·周颙〈答张融书难门律〉:「般若所观,照穷法性。」
《西游记·第二回》:「弟子近来法性颇通,根源亦渐坚固矣。」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
(1)(名)性格:个~|耐~|天~。(2)(名)性能;性质:弹~|药~|油~。(3)(名)在思想、感情等方面的表现:党~|纪律~。(4)(形)有关生物的生殖或性欲的:~器官|~行为|~生活。(5)(名)性别:男~|女~|雄~|雌~。(6)(名)表示名词(以及代词、形容词)的类别的语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