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法的要义。
⒈ 佛法的要义。
引《维摩经·弟子品》:“佛为诸比丘,略説法要。”
唐 应物 《题化城寺》诗:“偶与游人论法要,真元浩浩理无穷。”
宋 陈师道 《和郑户部宝集丈室》之一:“客来问法要,示以无所还。”
许地山 《缀网劳蛛·命命鸟》:“这里头是 乔答摩 宣讲法要的道场。”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
yào1. 索取:要账。要价。2. 希望,想:要强。要好。3. 请求:她要我给她读报。4. 重大,值得重视的:重要。要人。要领。纲要。要言不烦。5. 应该,必须:须要。6. 将(jiāng):将要。快要。7. 如果,倘若:要是。8. 表选择:要么。要不。要不然。yāo1. 求,有所倚仗而强求:要求。要挟。2. 古同“腰”。3. 古同“邀”,中途拦截。4. 古同“邀”,约请。5.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