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东方的事务。
⒈ 东方的事务。此指当时与东方邻国 朝鲜 之间的事宜。参阅《明史·张位传》。
引《晋书·宣帝纪》:“天子自 广陵 还 洛阳,詔帝曰:‘吾东,抚军当总西事;吾西,抚军当总东事。’於是帝留镇 许昌。”
此指东方的军务。 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刑部·重刊<闺范>序》:“至 癸卯 妖书起,上密旨忽问 陈矩 :‘ 张位 怎么打发了?’盖旧疑未释也。 矩 回奏云:‘以东事打发。’上意始解。”
(1)(名)方向名;指日出的一边:~方。(2)(名)主人;请客的人:房~。(3)(名)姓。
[ shì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2.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3.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6.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7. 服侍:事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