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俗称活卖。旧时指把房屋、田地等在限期内典押给他人使用,期满后再赎回,愈期不能赎回,即被视为出卖。
英pawn;
⒈ 旧指活卖。即出卖时约定期限,到期可备价赎回,不同于“绝卖”。 宋 苏轼 《奏浙西灾伤第一状》:“又缘春夏之交,雨水调匀。
引浙 人喜於丰岁,家家典卖,举债出息,以事田作。”
《元典章新集·国典·诏令》:“其腹里百姓因值灾伤,典卖儿女,听依原价收赎。”
⒉ 典租出卖。
引陈登科 《赤龙与丹凤》第一部八:“宋蚦 道:‘我小时候听老人讲,官田是不能买卖的,如今也没人问这些了,还不是照样典卖!’”
⒈ 以财产约定出卖,期满后可照原价赎回。
引《红楼梦·第一三回》:「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没有典卖诸弊。」
(1)(名)典范性书籍。(2)(名)标准;法则:~范。(3)(名)典故:用~。(4)(名)典礼:盛~。(5)(动)旧时用土地、房屋或其他东西作抵押向人借钱:~押。
(1)(动)拿东西换钱(跟‘买’相对):把余粮~给国家。(2)(动)为了自己出卖祖国或亲友:~国|~国求荣。(3)(动)尽量用出来;不吝惜:~劲儿|~力气。(4)(动)故意表现在外面;让人看见:~功|~弄。(5)(量)旧时饭馆中称一个菜为一卖:一~炒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