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任用。
⒉ 谓官府颁发政令设置官职。
⒈ 任用。
引《荀子·王制》:“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
王先谦 集解:“官者,任也。施者,用也。”
⒉ 谓官府颁发政令设置官职。
引《庄子·天地》:“圣治乎?官施而不失其宜,拔举而不失其能,毕见其情事而行其所为,行言自为而天下化,手挠顾指,四方之民莫不俱至,此之为圣治。”
成玄英 疏:“施令设官,取得宜便。”
陆德明 释文:“官施, 司马 云:‘施政布教,各得其宜。’”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4)(Guān)姓。(5)(名)器官:五~|感~。
(1)(动)施行;施展:实~|~工。(2)(动)给予:~礼。(3)(动)施舍:~与。(4)(名)在物体上加某种东西:~肥。(5)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