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没入官府的奴隶。
⒉ 指官妓。
⒊ 晋王献之的小字。相传其父王羲之曾手书《乐毅论》一篇,付与他学习书法,篇末题有“书付官奴”字样。事见《宣和书谱》卷十六。一说官奴为右军之女小字,而非献之。见世彩堂本《柳河东集》卷四二所附刘禹锡《酬柳柳州家鸡之赠》诗注。后人或以为注误。唐刘禹锡《酬柳柳州家鸡之赠》诗:“日日临池弄小雏,还思写《论》付官奴。”宋黄庭坚《谢景文惠浩然所作廷珪墨》诗:“吾不能手抄五车书,亦不能写《论》付官奴。”清姚鼐《题二王帖》诗之二:“写付官奴《论》一通,千秋俯首有涪翁。”后以“官奴”借指字帖。
⒈ 没入官府的奴隶。
引《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於是王乃令官奴入宫,作皇帝璽。”
《新唐书·曹王明传》:“初, 武后 时,壮者诛死,幼皆没为官奴,或匿人间庸保。”
宋 陈师道 《秋怀》诗之六:“官奴覆青綾,破屋任飞霜。”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二节:“在官营手工业的机构中有一套管理组织,直接生产者是官奴、罪徒和征发来的民工,有的还有雇工,即‘佣客’。”
⒉ 指官妓。
引宋 欧阳修 《渔家傲·与赵康靖公》词:“今日一觴难得共,聊对捧,官奴为我高歌送。”
元 韦居安 《梅磵诗话》卷中:“时 临川 陈藏一 在城中,目击其事,作诗有‘食禄为臣无国士,损身駡贼有官奴’之句。”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官奴》:“今以妓为官奴,即官婢也。”
⒊ 晋 王献之 的小字。相传其父 王羲之 曾手书《乐毅论》一篇,付与他学习书法,篇末题有“书付官奴”字样。事见《宣和书谱》卷十六。一说 官奴 为 右军 之女小字,而非 献之。见世彩堂本《柳河东集》卷四二所附 刘禹锡 《酬柳柳州家鸡之赠》诗注。后人或以为注误。
引唐 刘禹锡 《酬柳柳州家鸡之赠》诗:“日日临池弄小雏,还思写《论》付 官奴。”
宋 黄庭坚 《谢景文惠浩然所作廷珪墨》诗:“吾不能手抄五车书,亦不能写《论》付 官奴。”
清 姚鼐 《题二王帖》诗之二:“写付 官奴 《论》一通,千秋俯首有 涪翁。”
后以“官奴”借指字帖。 清 陈维崧 《倒犯·秋日云臣斋头国大士展故友蒋瞻武遗墨感赋》词:“触眼见,官奴数行。韭花遗蹟,零紈碎墨,秋光映碧。”
清 曹寅 《和冷斋西轩玉兰原韵》:“花开快雪时晴后,林立官奴玉润前。每爱清光能映字,不煎浓荈可忘眠。”
⒈ 官家妓女。
引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七·官奴》:「今以妓为官奴,即官婢也。」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4)(Guān)姓。(5)(名)器官:五~|感~。
(1)(名)受剥削阶级压迫、剥削、役使而没有自由的人:家~|农~|亡国~。(2)(名)青年女子自称(多见于早期白话):~家。(3)(动)像对待奴隶一样地蹂躏、使用:~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