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逃亡人户及抄没等项入籍于官府的产业。
⒈ 指逃亡人户及抄没等项入籍于官府的产业。
引明 顾起元 《客座赘语·条编始末》:“初, 洪武 十八年,恩詔 应天 五府州为 兴王 之地,民产免租,官产减租之半。官产者,逃絶人户暨抄没等项入籍於官者也。”
⒈ 公家的产业。
例如:「私自伐木,便是破坏官产。」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4)(Guān)姓。(5)(名)器官:五~|感~。
(1)(动)人或动物的幼体从母体中分离出来:~卵。(2)(动)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生产:~销|增~。(3)(动)出产:~粮|~煤。(4)(动)物产;产品:土~|特~。(5)(动)产业: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