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雇人服役。宋王安石制订新法“雇役法”(即免役法),令民输钱于官,更募人以代役。
⒈ 出钱雇服徭役的人。
引《宋史·食货志上五》:“使民出泉雇役,即先王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者之意。”
宋 苏轼 《上皇帝书》:“今者徒闻 江 浙 之间,数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是犹见 燕 晋 之枣栗, 岷 蜀 之蹲鴟,而欲以废五穀,岂不难哉?”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二七:“温公 欲復差役, 东坡 力争,欲仍行雇役,人皆是 东坡 而非 温公。不知雇役便在一时,差役利在万世。”
⒉ 受雇的仆役。
引梁启超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二章:“他国之神权,以君主为天帝之化身, 中国 之神权,以君主为天帝之雇役。”
雇人服役。 宋 王安石 制订新法“雇役法”(即免役法),令民输钱于官,更募人以代役。 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胥吏》:“自 王安石 改差役为僱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
⒈ 雇人服役。宋王安石制订《雇役法》,令不能服役之人缴钱于官,由官府招募人代役。
1. 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雇工。雇主。雇用。雇员。雇佣。雇请。2. 租赁交通运输工具:雇车。
(1)(名)需要出劳力的事:劳~|徭~。(2)(名)兵役:服~|现~|退~|预备~。(3)(动)驱使:奴~。(4)(名)旧时指供使唤的人:仆~|衙~。(5)(名)战争;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