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功劳与罪过。
英merits;
⒈ 犹功过。
引《司马法·定爵》:“凡战,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詔。”
《后汉书·荀悦传》:“善恶要乎功罪,毁誉効於準验。”
毛泽东 《念奴娇·昆仑》词:“千秋功罪,谁人曾与评説。”
⒈ 功劳和罪过。
英语achievements and crimes
(1)(名)功劳(跟‘过’相对):二等~|立~|记一大~。(2)(名)成效和表现成效的事情(多指较大的):教育之~|~亏一篑|大~告成|好大喜~。(3)(名)(~儿)技术和技术修养:唱~|~架|基本~。(4)(名)一个力使物体沿力的方向通过一段距离;这个力就对物体做了功。功的大小等于作用力的大小和在力的方向上物体通过的距离的乘积。
(1)(名)作恶或犯法的行为:~案|~犯|~名|~囚|~人|~责|~证|~恶滔天|~魁祸首|~孽深重。(2)(动)过失:归~于人。(3)(形)苦难;痛苦;受~。(4)(动)把罪过归到某人身上:~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