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众人的议论。
例自报公议。
英mass discussion;
⒈ 见“公义”。
引《韩非子·说疑》:“彼又使譎诈之士……使诸侯淫説其主,微挟私而公议。”
宋 司马光 《刘道原<十国纪年序>》:“道原 公议其得失无所隐,恶之者侧目,爱之者寒心。”
《明史·外国传一·朝鲜》:“昖 卒。 光海君 琿 自称署国事,遣陪臣来讣,且请諡。帝恶其擅,不允,令该国臣民公议以闻。”
叶圣陶 《多收了三五斗》:“我们同行公议,这两天的价钱是糙米五块,谷三块。”
⒈ 众人的评论、公断。
引《红楼梦·第六八回》:「大家公议了,我既不贤良,又不容丈夫娶亲买妾,只给我一纸休书,我即刻就走。」
(1)(形)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款|~物|~事公办。(2)(形)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分母|~议|~约。(3)(形)属于国际间的:~海|~制|~斤。(4)(动)使公开:~布|~之于世。(5)(形)公平;公正:~买~卖|大~无私|秉~办理。(6)(名)公事;公务:办~|~余。(7)(Gōnɡ)姓。(8)(名)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爵|~侯|王~大臣。(9)(名)对上了年纪的男子尊称:诸~|张~。(10)(名)丈夫的父亲;公公:~婆。(11)(形)(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羊|这只小鸡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