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丢下乳儿在亡亲墓旁筑庐守孝。古代认为是至孝的行为。
⒈ 谓丢下乳儿在亡亲墓旁筑庐守孝。古代认为是至孝的行为。 《新唐书·列女传·李孝女妙法》:“李孝女 者,名 妙法,瀛州 博野 人。
引安禄山 乱,被劫徙它州。闻父亡,欲间道奔丧,一子不忍去,割一乳留以行。既至,父已葬,号踊请开父墓以视,宗族不许。復持刀刺心,乃为开。见棺,舌去尘,髮治拭之。结庐墓左。”
《新五代史·杂传·何泽》:“五代 之际,民苦於兵,往往因亲疾以割股,或既丧而割乳庐墓,以规免州县赋役。”
(动)截断:~麦子。
词语解释庐墓[ lú mù ]⒈ 古人于父母或师长死后,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谓之庐墓。⒉ 指服丧期间居住的墓旁小屋。⒊ 房舍和祖墓。引证解释⒈ 古人于父母或师长死后,服丧期间在墓旁搭盖小屋居住,守护坟墓,谓之庐墓。引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泗水》:“今 泗水 南有夫子冢……即 子贡 庐墓处也。”唐 张说 《唐故广州都督甄公碑》:“天后临朝,再加辟命,皆辞以亲老,不赴。逮疾革,易簀,骨立庐墓。”《明史·刘珝传》:“珝 初遭母丧,庐墓三年。”⒉ 指服丧期间居住的墓旁小屋。引《后汉书·申屠蟠传》:“玉 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⒊ 房舍和祖墓。引《清史稿·循吏传四·牛树梅》:“有父母兄弟妻子之仇,有田园庐墓之恋。”国语辞典庐墓[ lú mù ]⒈ 结庐守葬。古人遇父母师长过世,为表示对他们的敬爱与哀思,乃在墓旁筑茅屋守灵。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八》:「那蔡伯皆,汉时人,未做官时,父母双亡,庐墓致瑞,今府举他孝廉,何曾为做官不归?父母饿死?」⒉ 屋舍与坟墓。引《后汉书·卷五三·申屠蟠传》:「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