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姑母的丈夫。
引《北齐书·高隆之传》:“父 干,魏 白水郡 守,为姑壻 高氏 所养,因从其姓。”
(1)(名)(~儿)姑母:大~|二~|表~。(2)(名)丈夫的姐妹:大~子|小~儿。(3)(名)〈书〉丈夫的母亲:翁~。(4)(名)出家修行或从事迷信职业的妇女:尼~|三~六婆。(5)(副)〈书〉姑且;暂且:~置勿论。
古同“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