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不守春秋法。宋代。王洋。卜书弥文卜放迟,前人明训后人师。海棠不守春秋法,高烛偏宜照睡时。
《赏瑞香催海棠五首》是宋代诗人王洋创作的作品。这首诗以瑞香催动海棠花来表达诗人对前人智慧和传统文化的敬仰,同时探讨了海棠花不受季节限制和高烛照耀睡梦之时的特质。
这首诗的中文译文如下:
赏瑞香催海棠五首
卜书弥文卜放迟,
前人明训后人师。
海棠不守春秋法,
高烛偏宜照睡时。
诗意与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瑞香催动海棠花的描绘,表达了诗人对前人智慧和传统文化的敬佩。首句“卜书弥文卜放迟”意指前人留下的训诲和智慧,如同卜筮的文字,永远不会过时。诗人将前人的明智视为后人的师傅,表达了对前人经验和智慧的尊重和传承。
接下来的两句“海棠不守春秋法,高烛偏宜照睡时”则揭示了海棠花的独特之处。海棠花不拘泥于传统的春秋季节,而是在其他花卉凋落时绽放,显示出其与众不同的品质。高烛则象征着高高照亮的蜡烛,它不仅仅在白天为人们提供光明,而且在夜晚照亮人们的睡梦。这种特质也被用来比喻海棠花,说明它的美丽和价值不仅仅是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合中才能被欣赏到。
通过这五首诗,王洋通过对瑞香催动海棠花的描绘,抒发了对前人智慧和传统文化的敬重之情,并通过对海棠花的特质描写,表达了对独立思考和超越传统的追求。整首诗意蕴含深远,给人以启示,鼓励人们在学习传统的同时,也要勇于创新和超越,发掘自己的独特价值。
(1087—1154)宋楚州山阳人,字元渤。王资深子。徽宗宣和六年进士。高宗绍兴初诏试馆职,历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守起居舍人,擢知制诰。十年以权发遣吉州换邵武军。洪皓使金归,人无敢过其居,洋独与往来,为人诬告与闻洪皓欺世飞语,以直徽猷阁出知饶州。寓居信州,有荷花水木之趣,因号王南池。善诗文,其诗极意镂刻,文章以温雅见长。有《东牟集》。...
王洋。(1087—1154)宋楚州山阳人,字元渤。王资深子。徽宗宣和六年进士。高宗绍兴初诏试馆职,历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守起居舍人,擢知制诰。十年以权发遣吉州换邵武军。洪皓使金归,人无敢过其居,洋独与往来,为人诬告与闻洪皓欺世飞语,以直徽猷阁出知饶州。寓居信州,有荷花水木之趣,因号王南池。善诗文,其诗极意镂刻,文章以温雅见长。有《东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