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光明幢。宋代。释智朋。齐进退,正纪纲。提向上事,建光明幢。
《偈倾一百六十九首》是宋代释智朋所著的一部诗词作品。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一种积极向上、追求正义的精神。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偈倾一百六十九首》
齐进退,正纪纲。
提向上事,建光明幢。
中文译文:
统一前进与退却,修正法纲。
积极追求高尚之事,建立光明的标杆。
诗意:
这首诗以简练的语句表达了一种追求进步、坚守正义的精神。作者希冀人们在行动中保持统一,既要有勇往直前的信念,也要有能够及时调整的智慧。同时,他强调了正义与纪律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遵守正确的法纲,才能建立一个光明磊落的社会。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简练的表达展示了作者对社会进步与正义的追求。其中的"齐进退,正纪纲"表达了一种统一协调的态度,意味着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应当以整体利益为重,保持一致的行动与态度。"提向上事,建光明幢"则表达了积极向上的心态,呼吁人们致力于有益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事业,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光明正义的价值观。整首诗以简短的文字表达了作者对社会和个人行为的期望,旨在鼓励读者在个人生活和社会中不断追求进步,坚守正义,推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这首诗词的价值在于它简练而深刻地表达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态度,引导人们在面对困境时坚定追求正义的决心,同时也提醒人们要保持统一和协调,以共同的目标为导向,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释智朋,四明(今浙江宁波)人,俗姓黄。居衡州华药寺,建康清凉寺。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住婺州天宁寺(《罗湖野录》卷四),后退居明州瑞岩。为青原下十三世,宝峰照禅师法嗣。事见《五灯会元》卷一四。...
释智朋。释智朋,四明(今浙江宁波)人,俗姓黄。居衡州华药寺,建康清凉寺。高宗绍兴七年(一一三七)住婺州天宁寺(《罗湖野录》卷四),后退居明州瑞岩。为青原下十三世,宝峰照禅师法嗣。事见《五灯会元》卷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