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宗立法大瞒人

出自宋代释印肃的《颂古九十八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biāo zōng lì fǎ dà mán rén,诗句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标宗立法大瞒人,意气弥陀局局亲。
黑白不分难下手,放过一著大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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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动)动手;开始做:无从~。②(名)助手。
放过:(动)①饶恕,对错误不加处罚:这一次就~你了,下次可不行。②错过;丢掉:~了一次就业的机会。

《颂古九十八首》是宋代释印肃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以古代帝王标榜崇高的法律制度为题材,表达了对这种制度的赞美和敬重。下面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标宗立法大瞒人,
意气弥陀局局亲。
黑白不分难下手,
放过一著大惊神。

诗意:
这首诗词以古代帝王标榜崇高的法律制度为主题,表达了作者对这种制度的钦佩。作者提到了帝王制定法律的庄严和权威,以及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他认为,法律无论对黑白之间的判决,还是对一些犯罪行为的宽容,都充满了神奇和不可思议之处。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古代法律制度的景仰之情。诗中的"标宗立法"指的是帝王制定法律的行为,作者将其形容为庄严、神秘和不可思议。"意气弥陀局局亲"表达了法律的广泛适用性,无论是对黑白之间的判决还是对犯罪行为的宽容,法律都能够公正地处理,并展现出弥陀佛般的慈悲与智慧。

整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描绘了古代法律制度的神奇和伟大之处。作者通过赞美古代法律制度的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表达了对这种制度的崇敬和敬重。这首诗词展示了作者对古代文化和价值观的思考,同时也呈现了宋代社会对法律制度的重视和推崇。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释印肃

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二十七岁礼寿隆贤法师落发为僧,二十八岁受甘露大戒于宜春城北开元寺。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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