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锋芒发露

出自宋代释绍昙的《禅房十事·戒力》,诗句共6个字,诗句拼音为:wèi bì fēng máng fā lù,诗句平仄:仄仄平平平仄。
恶钳鎚下番身,未必锋芒发露
不惟斩得猫儿,也解煞佛煞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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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身,锋芒,发露,不惟斩,猫儿,解煞

《禅房十事·戒力》是宋代释守念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禅房里有十件事,戒律是其中之一。
恶劣的环境犹如钳子夹住身体,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展现出锋芒。
不仅要斩除外在的诱惑,也要化解内心的妄念。
这样才能摆脱烦恼,追求真正的解脱。

诗意:
《禅房十事·戒力》这首诗词探讨了在禅修过程中应该具备的戒律和内心力量。诗人以禅房为背景,将修行比喻为面临恶劣环境时的斗争。他认为在禅修的过程中,要以坚定的意志力和内心的力量来应对外在的诱惑和内心的妄念,以实现内心的净化和解脱。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禅房和戒律的意象,揭示了禅修的艰难和修行者所面临的挑战。诗中的“恶钳鎚下番身”形象地描述了修行者身处困境之中,外在环境对其施加的压力和限制。然而,诗人指出并非每个人都能展现出锋芒,暗示修行需要更深层次的内心力量。

诗人进一步提到,戒律不仅是斩除外在的诱惑,更要化解内心的妄念。这表明修行者需要摆脱物欲和妄念的束缚,达到内心的平静与净化。只有通过戒律和内心的力量,修行者才能解脱烦恼,实现真正的解脱。

这首诗词以简洁有力的语言表达了禅修的重要性和挑战,强调了戒律和内心力量在修行过程中的作用。它鼓励修行者坚定意志,面对外界的压力和内心的纷扰,以达到内心的宁静和解脱。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释绍昙

释绍昙(?~一二九七),字希叟。理宗淳祐九年(一二四九),住庆元府佛陇□□禅寺。景定元年(一二六○),住平江府法华禅寺。五年,住庆元府雪窦资圣禅寺。度宗咸淳五年(一二六九),住庆元府瑞岩山开善禅寺。元成宗元贞三年卒。有《希叟绍昙禅师语录》一卷、《希叟绍昙禅师广录》七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所附居径《拜呈日本国栗棘庵诸位尊属禅师》。 释绍昙诗,以辑自《语录》《广录》者及其中单编之偈颂编为六卷,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释绍昙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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