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肯与他人作礼。宋代。释绍昙。丈夫膝下有黄金,争肯与他人作礼。须弥灯王,脚头脚底。
诗词:《偈颂一百零四首》
朝代:宋代
作者:释绍昙
诗词的中文译文:
丈夫膝下有黄金,争肯与他人作礼。
须弥灯王,脚头脚底。
诗意:
这首诗来自宋代释道人绍昙的《偈颂一百零四首》。诗中描绘了一个丈夫的形象,他膝下拥有黄金,意味着他富有且地位显赫。然而,他并不愿意与他人争夺财富或出于地位的目的来进行恭敬之礼。诗中还提到了须弥灯王,以及他的脚头和脚底。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丈夫的描绘,表达了一种高尚的品质和内在的坚守。丈夫在拥有黄金的同时,也保持了一种独立自主的态度,不愿意因为金钱而向他人低头。他拒绝了虚荣和功利,保持了内心的独立和自尊。
须弥灯王在佛教中是一位伟大的菩萨,象征着智慧和光明。将须弥灯王与丈夫并列,可能意味着丈夫具有高尚的品质和智慧,并在人世间展现出光明的形象。
脚头和脚底的提及可能暗示了丈夫的谦逊和平凡。尽管他拥有黄金和高地位,但他的心态仍然保持谦和和踏实,没有忘记自己的起源和根基。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的语言传达了一种坚守自尊和谦逊的品质,强调了物质财富与内心品德的关系。它提醒人们在追求物质成功的同时,保持谦逊和内心的纯净,不忘初心。
释绍昙(?~一二九七),字希叟。理宗淳祐九年(一二四九),住庆元府佛陇□□禅寺。景定元年(一二六○),住平江府法华禅寺。五年,住庆元府雪窦资圣禅寺。度宗咸淳五年(一二六九),住庆元府瑞岩山开善禅寺。元成宗元贞三年卒。有《希叟绍昙禅师语录》一卷、《希叟绍昙禅师广录》七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所附居径《拜呈日本国栗棘庵诸位尊属禅师》。 释绍昙诗,以辑自《语录》《广录》者及其中单编之偈颂编为六卷,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释绍昙。释绍昙(?~一二九七),字希叟。理宗淳祐九年(一二四九),住庆元府佛陇□□禅寺。景定元年(一二六○),住平江府法华禅寺。五年,住庆元府雪窦资圣禅寺。度宗咸淳五年(一二六九),住庆元府瑞岩山开善禅寺。元成宗元贞三年卒。有《希叟绍昙禅师语录》一卷、《希叟绍昙禅师广录》七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所附居径《拜呈日本国栗棘庵诸位尊属禅师》。 释绍昙诗,以辑自《语录》《广录》者及其中单编之偈颂编为六卷,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