桧肉不可食

出自宋代刘黻的《横浦十咏·解太尉墓》,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guì ròu bù kě shí,诗句平仄:仄仄仄仄平。
桧肉不可食,但增忠义悲。
焚香临决日,扼腕议和时。
偃月人何在,凌烟草亦知。
曾闻无垢语,刊入墓头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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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忠义,焚香,临决,扼腕,议和,偃月,何在,刊入

《横浦十咏·解太尉墓》是宋代刘黻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表达了对忠义的崇敬和对历史的追思,通过描述解太尉墓的情景,表达了作者对忠臣的悲痛和对和平的渴望。

译文:
解太尉墓
横浦寺前一座墓,
桧肉不可食,但增忠义悲。
焚香临决日,扼腕议和时。
偃月人何在,凌烟草亦知。
曾闻无垢语,刊入墓头碑。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横浦寺前的一座墓为背景,表达了对解太尉(相传为解琼)的怀念和敬仰之情。诗中提到墓中的桧肉,这是一种不可食用的肉,但却能增添人们对忠义的悲悼之情。作者在墓前焚香时,回想起解太尉当年临决定战败的日子,以及在议和时他内心的痛苦和无奈。

诗中提到的“偃月人”是指解太尉,而“凌烟草”则指代解太尉墓前的植物,这些草木也能感知到历史的沧桑和英勇的事迹。作者还曾听闻解太尉说过高尚纯洁的言语,这些话语被刻在墓碑上,流传至今。

整首诗用简练而凝练的语言,写出了作者对忠臣解太尉的崇敬之情,表达了对忠义的歌颂和对和平的渴望。通过描绘墓地的场景,诗中蕴含着深沉的历史情感,唤起人们对忠勇事迹的思考和回忆。这首诗词通过具象的描写和抒发内心情感的方式,展示了刘黻对忠义精神的钦佩和对历史的敬仰。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刘黻

(1217—1276)温州乐清人,字声伯,号蒙川、质翁。少读于雁荡山僧寺,理宗淳祐十年试入太学。以上书忤执政,安置南安军。及还,复极言政治得失。以材署昭庆军节度掌书记,由学官试馆职。历监察御史,改正字,官至吏部尚书兼工部尚书、中书舍人。元兵陷临安,陈宜中谋拥二王,迎黻共政,行至罗浮病卒。有《蒙川遗稿》。...

刘黻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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