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胜公孙两者间。宋代。刘宰。羊胜公孙两者间,端人著脚固应难。法曹賸有梅花句,拂袖何妨载月还。
《挽恭靖司法兄九首》是宋代刘宰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已故司法官员恭靖的怀念之情。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挽恭靖司法兄九首
羊胜公孙两者间,
端人著脚固应难。
法曹賸有梅花句,
拂袖何妨载月还。
中文译文:
在羊胜和公孙之间,
端人著脚固然不易。
法官虽然有梅花诗句,
拂袖何妨携带月光回来。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以作者刘宰对已故司法官员恭靖的挽词之情展开。诗词的第一句描述了羊胜和公孙之间的关系,暗示了恭靖在司法界的重要地位。第二句表达了司法工作的艰难,以及恭靖在法律岗位上的坚定和不易被取代的价值。第三句提到恭靖是一位擅长写梅花诗句的法官,梅花被视为高洁、坚韧和清雅的象征,可能暗示了恭靖的品格和才能。最后一句以一种委婉的方式表达了对恭靖的怀念之情,将月光与拂袖联系在一起,意味着恭靖的精神仍然存在,并且可以随着诗词的言辞而回归。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含蓄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已故司法官员恭靖的敬仰和怀念之情。诗词中的意象和隐喻使读者可以感受到恭靖在司法界的重要地位和个人魅力。整首诗以悼念之情为主线,通过对恭靖的品质和才华的赞美,展示了作者对恭靖的敬佩和怀念。同时,诗词中的意境和抒情手法也为读者留下了一种深深的思考和回味之感。
刘宰(1167—1240)字平国,号漫塘病叟,镇江金坛(今属江苏)人 。绍熙元年(1190)举进士。历任州县,有能声。寻告归。理宗立,以为籍田令。迁太常丞,知宁国府,皆辞不就。端平间,时相收召誉望略尽,不能举者仅宰与崔与之二人。隐居三十年,于书无所不读。既卒,朝廷嘉其节,谥文清。宰为文淳古质直,著有《漫塘文集》三十六卷,《四库总目》又作有语录,并传于世。...
刘宰。刘宰(1167—1240)字平国,号漫塘病叟,镇江金坛(今属江苏)人 。绍熙元年(1190)举进士。历任州县,有能声。寻告归。理宗立,以为籍田令。迁太常丞,知宁国府,皆辞不就。端平间,时相收召誉望略尽,不能举者仅宰与崔与之二人。隐居三十年,于书无所不读。既卒,朝廷嘉其节,谥文清。宰为文淳古质直,著有《漫塘文集》三十六卷,《四库总目》又作有语录,并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