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不可诬。宋代。胡仲弓。不贪以为宝,持戒如护珠。暮夜金可纳,鬼神不可诬。男儿重气义,何物分锱铢。渴饮盗泉人,靡靡真凡夫。
这首诗词是宋代胡仲弓所作,题为《余用十字为座右铭因足成一首》。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的中文译文:
不贪以为宝,持戒如护珠。
暮夜金可纳,鬼神不可诬。
男儿重气义,何物分锱铢。
渴饮盗泉人,靡靡真凡夫。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胡仲弓对于生活态度和人生价值观的思考。诗中提到了一系列对人性的反思和道德观念的呼唤。
诗的开头,“不贪以为宝,持戒如护珠”,表达了不贪恋物质财富的观念,强调持守戒律如同珍视珠宝一样。这种态度体现了对于个人贪欲的抑制,强调了节制和自律的重要性。
接着,“暮夜金可纳,鬼神不可诬”,暗示了作者对于黄金的崇拜与追求并不是他心中的至高追求。作者认为在黄昏时分,金钱可以被纳入自己的怀抱,但是无论怎样也不能诬陷鬼神。这表达了一种对于信仰和道德的坚守,认为人的行为应当遵循一定的伦理规范,不可背离正道。
在下一句,“男儿重气义,何物分锱铢”,作者强调了男子汉应当重视气节和义气,将这些高尚的品质看得比金钱和财富更加重要。这种观点彰显了对于人格和品德的崇高追求,提倡在人生的选择中应该以道义为重。
最后两句,“渴饮盗泉人,靡靡真凡夫”,表达了对于追求浮华享乐的人的批评。作者认为那些渴望非分之财的人是平凡之辈,他们只追求虚荣与短暂的满足,缺乏真正的品位和追求。
总体来说,这首诗通过简练而有力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于崇高道德价值观的追求,强调了人应当以节制、自律、诚信和高尚品德为准则,追求内心真正的价值,而不是被物质财富所束缚。该诗以直接的方式呼唤人们在生活中保持真正的品德和道德观念,对于传达正确的人生态度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胡仲弓,宋朝诗人。公元一二六六年前后在世]字希圣,清源人,胡仲参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度宗咸淳二年前后在世。登进士第为会稽令,老母适至,而已是黜。自后浪迹江湖以终。仲弓工诗,著有苇航漫游稿四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胡仲弓。胡仲弓,宋朝诗人。公元一二六六年前后在世]字希圣,清源人,胡仲参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度宗咸淳二年前后在世。登进士第为会稽令,老母适至,而已是黜。自后浪迹江湖以终。仲弓工诗,著有苇航漫游稿四卷,《四库总目》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