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有灵台亦裴度。宋代。廖行之。自怜疎拙百奚宜,不省胡颜可媚时。驰骛功名非我事,欢娱菽水只心知。风姿故陋难施粉,面目堪憎正类倛。惟有灵台亦裴度,到君明眼不能欺。
《酬罗季康二首》是宋代廖行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自怜疎拙百奚宜,
不省胡颜可媚时。
驰骛功名非我事,
欢娱菽水只心知。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廖行之的自省和独特的思想感悟。他自怜自己拙朴无华,百般自谦,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容貌不能迎合他人的喜好。对于追逐功名利禄的忙碌,他觉得并非自己所追求的事物。相反,他只追求内心的宁静和对菽水(指简朴的生活)的喜悦。
风姿故陋难施粉,
面目堪憎正类倛。
惟有灵台亦裴度,
到君明眼不能欺。
作者认为自己的风采虽然朴素简陋,不适合妆饰打扮,面容也可能不被人们接受。然而,他希望自己的内心和思想能够超越外貌的局限。他相信只有灵台(指内心)才能真正体现一个人的价值,他希望自己真诚的内心能够被明眼的人所认识和欣赏,不被外表所欺骗。
这首诗词通过对自己的独特思考和自省,表达了作者对功名利禄的淡薄态度,强调了内心的真实和追求内在价值的重要性。它传达了一种超越外表的价值观,鼓励人们真诚对待自己的内心世界,寻求真正的快乐和满足。这首诗词反映了宋代文人士人格独立、追求内在境界的理念。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廖行之。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