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溪头桃李花。宋代。李洪。偶访东瓯谢守家,池塘春草柳阴斜。遥思上下登山屐,不为溪头桃李花。
诗词:《同子永和贝元复春日韵》
译文:
我偶然访问东瓯的谢守家,
春天的池塘边,青草垂柳斜。
遥想着上下山间的徒步,
并不是为了溪头的桃李花。
诗意:
这首诗是宋代李洪创作的,描述了作者偶然来到东瓯地区,拜访了谢守家的情景。春天的池塘边上,青草垂柳斜影,给人一种宁静和恬淡的感觉。作者回忆起自己曾经攀登山峰的经历,但却不是为了那些山间溪头盛开的桃李花而去,这表达了一种超越物质欲望的境界。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描绘了东瓯地区春日的景色,通过对池塘、草地和柳树的描绘,展现了自然的美好和宁静。作者回忆起攀登山峰的经历,表达了对自然山水的向往与追求,但与此同时,他又强调自己并不为名利而去,不为桃李花而攀登。这里透露出一种超脱尘世的悠然态度和追求内心自由的心境。整首诗以简约的笔触,表达了对自然与人性的思考,展现了诗人淡泊名利、追求自由的情感。
[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本扬州人,后寓居海盐,李正民之子。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工诗。历知温州、藤州。其馀事迹均不详。洪著有文集二十卷,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四库总目》不及十之三四。其诗时露警秀,七律尤工。...
李洪。[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本扬州人,后寓居海盐,李正民之子。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工诗。历知温州、藤州。其馀事迹均不详。洪著有文集二十卷,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四库总目》不及十之三四。其诗时露警秀,七律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