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野性爱吟诗。宋代。吴芾。平时野性爱吟诗,一字长惭未得师。妙句既容窥格律,良辰更喜觌光仪。绛帷暂且留三楚,丹陛行将命一夔。莫为浮荣求速化,功名到底属男儿。
《和池州陈教授韵二首》是宋代吴芾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表达了诗人对自己野性爱吟诗的愧疚和追求师长教诲的渴望,以及对良辰美景和崇高仪态的赞美。诗词还提到了绛帷、丹陛等宫廷场景,暗示诗人对于功名与浮荣的态度,坚持追求真正的男子气概。
这首诗词通过诗人的个人经历和情感表达了一种对于学问和修养的虔诚追求,以及对于真正的男子气概和价值观的坚守。诗人自述自己平时野性爱吟诗的行为,但对于自己的才华与师长无法相提并论感到惭愧。通过观察和学习崇高的格律,诗人的妙句得以展现,同时也喜爱在美好的时光中观赏仪态高雅的人物。
诗中的"绛帷"和"丹陛"象征了宫廷的高贵和尊严,通过描绘宫廷场景,诗人表达了自己暂时留在宫廷的情愫,并提到了行将命一夔,意味着自己即将踏上一条充满挑战的道路。他对于功名和荣耀并不急迫追求,将其视为浮华,坚持认为真正的男子气概与追求功名并不切实相关。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于学问和修养的追求,以及对于真正的男子气概和价值观的坚守。通过对于自我和外界的反思,诗人展示了一种深沉的内心世界和对于真实价值的追求。整首诗词以自述和观察的方式,通过对于个人经历和情感的表达,展现了作者独特的思想和审美观。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吴芾。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