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端不恶。宋代。吴芾。迟日郊原好,杖藜春色随。此行端不恶,对酒醉何辞。竹外名花发,檐间野鸟窥。晚来登阁望,山水更幽奇。
《和何倅与林大任韵二首》是宋代吴芾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通过描绘迟日郊原的美景和自然景色,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的喜爱和对人生的豁达态度。
诗中的译文如下:
迟日阳光照耀下,乡野美景十分宜人,我手扶着藜杖,随处感受着春天的色彩。这次旅行并没有困扰,我对酒杯中的美酒情有独钟,何须担心辞别。竹林外的名花盛开,屋檐间野鸟窥伺。夜幕降临时,我登上高阁眺望,山水景色更显幽奇。
这首诗词具有以下几点诗意和赏析:
1. 自然美景的描绘:诗中通过描述迟日郊原的好景,展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宜人之处。阳光明媚,乡野景色宜人,给人一种宁静和舒适的感觉。
2. 对人生的豁达态度:诗人以饱满的心情踏上旅途,对外界环境并没有抱怨和烦恼,反而心怀愉悦地对待美酒。这表达了诗人对人生的豁达态度,不因外在的困扰而影响内心的宁静。
3. 自然与人文的交融:诗中提到竹外名花盛开,檐间有野鸟观察。诗人通过描绘自然景色和人文环境的融合,展现了自然与人类生活的和谐共存。这种自然与人文的交融,给人以宁静、祥和的感受。
4. 山水幽奇的意境:诗人在夜晚登上高阁,俯瞰山水之间的景色。山水幽奇,给人以神秘、奇妙的感觉。这种景色的描绘增加了诗词的意境,使读者能够感受到山水之间的美妙和宁静。
总之,这首诗词通过描绘迟日郊原的美景,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的喜爱和对人生的豁达态度。同时,通过自然与人文的交融和山水幽奇的意境描绘,给人以宁静和美好的感受。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吴芾。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