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林间甘淡泊。宋代。吴芾。少年勤苦惜三余,老去惟思泛五湖。已向林间甘淡泊,更从尘外学虚无。酒徒渐觉随年减,诗债还应隔岁逋。强欲冥搜赓绝唱,苦无笔力似三苏。
《再和》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吴芾。这首诗词描述了作者年少时努力奋斗、珍惜宝贵时光,年老后则思念自由自在的五湖之景。他已经在深林中找到了宁静和满足,而且还从尘世之外学会了追求虚无。饮酒的朋友渐渐感受到岁月的流逝,而作者则感到自己在诗歌创作上欠下了一笔债务,需要在岁月的长河中还清。尽管他渴望创作出卓越的作品,却发现自己的才华无法与三苏相比,感到无奈和苦恼。
这首诗词通过对少年与老年生活状态的对比,表达了作者对青春年华的珍惜和对自由自在的向往。年少时,作者勤奋努力,对时间充满珍惜之情,但年老后则思念起过去的自由与宁静。他通过追求深林的宁静和尘世之外的虚无,表达了对内心平静和自由境界的追求。
诗中的酒徒隐喻了与作者一同度过青春时光的朋友们,他们也逐渐意识到时光的流逝和生命的有限。而作者则感到自己在诗歌创作上欠下了一笔债务,需要在岁月的长河中还清。他渴望以超凡的才华创作出卓越的作品,但却发现自己的笔力无法与传世之作家三苏相比,感到自己的无力和困扰。
整首诗词通过对生活状态和创作追求的描绘,表达了作者的内心感慨和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尽管作者意识到自己的限制和无法与传世大家相媲美,但他仍然坚持追求内心的平静和自由,对于青春岁月的珍惜和对理想追求的执着使得这首诗词充满了深刻的诗意和思考。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
吴芾。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台州府人(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官秘书正字,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