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桑亦其所

出自宋代苏辙的《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南园》,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zhǒng sāng yì qí suǒ,诗句平仄:仄平仄平仄。
官是劝农官,种桑亦其所
安得陌上人,隔叶攀条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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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官,安得,陌上,条语

《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南园》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官是劝农官,种桑亦其所。
安得陌上人,隔叶攀条语。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一个官员劝农的场景,其中苏辙以南园的景色为背景,表达了他对农业的关注和渴望。诗中表达了苏辙希望能够与种植桑树的农民们交流的愿望。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南园的景色,以及官员与农民之间的对话,展示了苏辙对农业的重视和对农民的关心。在宋代,农业是国家经济的基础,因此官员劝导农民种植桑树,旨在推动农业发展和提高生产力。

诗中的南园被描绘得生机勃勃,桑树的枝叶茂盛。苏辙希望能够亲身与农民们接触,与他们隔着桑叶攀谈,了解农民的困境和需求,同时也传递自己对农业的关切之情。

这首诗词体现了苏辙的为官之道,他不满足于仅仅坐在官府里面发号施令,而是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并与农民们共同探讨农业发展的问题。这种关注和贴近实际的态度,使得苏辙成为了一位备受尊敬的官员和文人。

总之,《和文与可洋州园亭三十咏 南园》这首诗词以南园景色为背景,表达了苏辙对农业的重视和对农民的关怀之情,展现了他为官的态度和为人的品质。这首诗词既是对农业的赞美,也是对农民的致敬,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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