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之间。宋代。苏辙。深山之间,野水之滨。礼乐声明,孰见孰闻。祖庙之严,君臣则存。失而不图,民以罔观。
诗词:《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朝代:宋代
作者:苏辙
深山之间,野水之滨。
礼乐声明,孰见孰闻。
祖庙之严,君臣则存。
失而不图,民以罔观。
中文译文:
在深山之间,野水之滨。
礼乐的声名是谁见过,谁听闻?
祖庙的庄严,君臣关系才能保持。
如果失去了这一切却不加思考,民众将无所观瞻。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苏辙在奉使契丹期间所写,表达了他对于礼乐和祖庙的重要性的思考和警示。诗中描绘了深山和野水的景象,这可以被视为宋代时期与契丹边境接触的场景。
首句“深山之间,野水之滨”揭示了苏辙身处边境的环境。接下来的两句“礼乐声明,孰见孰闻”表达了他对于礼乐文化的重要性的思考。在这个边境之地,人们可能缺乏对于礼乐的了解和传承,从而导致文化的衰败。
接着,苏辙提到了祖庙的庄严,强调了君臣关系的重要性。只有当君臣之间的关系得以维护和遵守时,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持。然而,如果失去了对于这些价值的追求和坚守,就会导致民众的迷失和道德观念的混乱。
整首诗通过对于边境地区的描绘和对于礼乐和祖庙的思考,呈现了苏辙对于文化传承和社会秩序的担忧。诗中既有对于现实的观察,也有对于理想的追求,反映了苏辙对于社会状况的关注和呼吁。同时,这首诗也展示了苏辙的才华和对于诗歌形式的驾驭能力。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苏辙。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