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刑辟害儿孙

出自唐代李兼的《戒事魔十诗》,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zì tóu xíng pì hài ér sūn,诗句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
白衣夜会说无根。
到晓奔逃客出门。
此是邪魔名外道,自投刑辟害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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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夜会,出门,邪魔,外道,刑辟,儿孙

这首诗词是宋代李兼创作的《戒事魔十诗》。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

白衣夜会说无根,
到晓奔逃客出门。
此是邪魔名外道,
自投刑辟害儿孙。

这首诗词的诗意表达了一种警示和忠告的意味。诗中描述了一个白衣夜间聚会的场景,人们在这里讨论着没有根据的言论。然而,当黎明到来时,这些人匆忙逃离,客人们也离开了家门。诗人称这些人为邪魔,是名副其实的外道。最后两句表达了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他们自己也会遭受刑罚,同时也危害到后代子孙。

这首诗词的赏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警示和忠告:诗人通过描绘白衣夜会的场景以及人们的逃离,表达了对于流言蜚语、没有根据的言论的警示。诗中称这些人为邪魔,暗喻他们的行为是不正当的,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后果。这种警示和忠告的意味使得这首诗词具有思想性和教育意义。

2. 表达对社会现象的批评:这首诗词可以被理解为对那些散布谣言、挑拨离间的人的批评。诗人用鲜明的词语来描述他们的行为,将其贬低为邪魔和外道,以强调其不道德和有害的特性。

3. 艺术表达的简洁性:这首诗词的表达方式简洁明了,通过简单的描写和对比,诗人成功地传达了他的主题和情感。每一句都充满着力量,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总体而言,这首《戒事魔十诗》通过对邪恶行为的揭露和警示,展现了作者对于社会道德和人性的关注。这种关注和批判使得这首诗词在宋代文学中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李兼

(?—791)唐陇西人。玄宗天宝中,仕为校书郎。后为州司马,累迁大州刺史。代宗大历十四年,自秘书少监兼侍御史授鄂州刺史、当州防御使。德宗建中三年,改鄂、岳、沔三州观察防御使,讨梁崇义。襄阳平,加左散骑常侍。旋又副曹王皋讨李希烈,以泾原乱,遂止。贞元元年,为江西观察使。罢省军士,收其资粮,以为月进,希固恩宠。又进六尺高银瓶。人以此少之。七年,征拜国子祭酒。...

李兼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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