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头未有人称屈。宋代。刘应李。旧尹龚熊负令名,至今天日共清明。案头未有人称屈,村里全无吏敢行。满院茶香敲句稳,一帘花影韵琴清。后之学者谁其似,又说陈公政有声。
《上陈县尹二首》是宋代刘应李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旧尹龚熊负令名,
至今天日共清明。
案头未有人称屈,
村里全无吏敢行。
满院茶香敲句稳,
一帘花影韵琴清。
后之学者谁其似,
又说陈公政有声。
诗意:
这首诗词写的是对上陈县尹的赞颂。龚熊作为尹官,他的名声在当地一直保持着清明正直的美誉。即使他已经离任多年,但至今人们仍然对他怀有敬意。在他的案头上,从未出现过有人对他的公正品行提出异议。在村里,没有一个官吏敢违背他的政令。整个府衙弥漫着茶香,这里的一切都安稳而有序。一帘花影和韵清的琴声,都显示着他的治理之道。后来的学者们谁能与他相比呢?人们又常说陈公的政绩也是有声有色的。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示了上陈县尹龚熊的政绩和声望。通过描述他的清廉正直、权威和治理能力,诗人表达了对他的赞扬和敬佩之情。诗中的茶香、花影和琴声等形象描绘,使人感受到了龚熊在治理中所倡导的和谐、宁静和美好的局面。整首诗词流畅自然,行云流水,语言简练,却又富有意境和情感。通过这首诗词,诗人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理想的官吏形象,以及他在当地人心中的崇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