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乱以继。宋代。尹洙。帝赉高年,式宴且喜。种种黄发,族立而议。我生艰难,暴乱以继。耳狃金鼓,目狎戎器。皇其我图,亲讲农事。有子有孙,力田孝悌。
《皇雅十首·《帝籍》二章》是宋代诗人尹洙的作品。这首诗探讨了统治者的责任和使命感,并强调了农耕和家庭美德的重要性。
诗中提到了皇帝年事已高,举行盛大宴会并感到喜悦。黄发代表了衰老的迹象,族人站立而议论纷纷。作者表达了自己生活在艰难的时代,经历了暴乱的连续,耳闻金鼓之声,目睹战争器械。然而,皇帝关注的是如何改善国家,亲自讲授农事,希望拥有子孙,以努力经营田地,并展现孝悌之道。
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暂时没有给出,但可以看出其诗意和赏析。尹洙通过描述皇帝的行为和态度,表达了统治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使命感。尽管处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他强调了农耕和家庭美德的重要性,将其视为国家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这种关注农事和家庭美德的态度体现了尹洙对于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向往。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对皇帝的描绘,传达了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对农耕和家庭美德的重视。它提醒人们在动荡和困难的时代中,保持对国家和家庭价值的关注,以期实现社会稳定和繁荣。
尹洙(1001~1047年),字师鲁,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人。北宋时期大臣、散文家。天圣二年,考中进士,授正平主簿,迁河南户曹,选为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交好范仲淹,累贬经略判官。后期,迁右司谏、渭州知州、兼领泾原路经略公事,因事再贬均州酒税。庆历七年,去世,私谥河南先生。提倡古文运动,著有《河南先生文集》、《五代春秋》等传于世。...
尹洙。尹洙(1001~1047年),字师鲁,河南府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人。北宋时期大臣、散文家。天圣二年,考中进士,授正平主簿,迁河南户曹,选为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交好范仲淹,累贬经略判官。后期,迁右司谏、渭州知州、兼领泾原路经略公事,因事再贬均州酒税。庆历七年,去世,私谥河南先生。提倡古文运动,著有《河南先生文集》、《五代春秋》等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