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方签判赴江西任》是宋代陈宓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洪都称大府,
上幕得名贤。
事业三千牍,
声名四十年。
民征须力减,
酒禁更堪怜。
馀力犹能办,
开涂及济州。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送别方签判去江西任职的场景。方签判是在洪都(指大都,即汴京,即今天的河南开封)受到赞誉的官员,他在朝廷中有着卓越的声名和成就。他已经在政务上处理了许多重要的文书,并且在政界建立了四十年的声望。尽管他的身体在征调民众和限制酒类的政策下受到了一些损伤,但他仍然有余力去处理一些事务,包括开垦荒地和治理济州(指治理河流、水利等事宜)。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方签判的事业和他为政治和社会做出的贡献,展示了他的才华和威望。他在政府中积极工作了四十年之久,处理了大量的公文事务,使得他在朝廷中享有盛誉。尽管他在征调民众和限制酒类的政策下感到疲惫和遗憾,但他仍然坚持办理一些重要的事务,展现了他的勤勉和责任感。
诗中的"洪都"指的是大都,是当时的都城,而"大府"则指方签判担任的重要官职。"上幕"表示方签判在朝廷中得到了认可和赞赏。"三千牍"指处理了许多文书事务,彰显了他的政务才能。"民征须力减,酒禁更堪怜"表达了他为政治和社会的负担,但他仍然能够坚持办理一些事务,体现了他的职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整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展示了方签判在政治舞台上的成就和才能,同时也表达了他对社会的关怀和对个人能力的挚爱。这首诗词通过描述方签判的事业和情感状态,展示了宋代官员的职业道德和忠诚精神,体现了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