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应发送任何此类证书给买方之前,第一批货的产品,使买方要求在入境时的优惠关税待遇。
2、此外,中方向阿富汗提供优惠关税待遇,支持阿富汗经济发展。
3、并应就低度开发国家具特殊外销利益之产品,考虑进一步改进普遍化优惠关税制度及其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