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自动解职去官。
⒈ 谓自动解职去官。
引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一·典史再举乡试》:“﹝ 曹文忠 ﹞为 山西 代州 教职,负才不屑卑冗,欲弃官再就试,为吏部驳奏。”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 朱晦翁 ﹞慨然叹息道:‘看此世界,直道终不可行!’遂弃官不做,隐居本处 武夷山 中。”
(动)放弃;扔掉。
(1)(名)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在我国现多用于军队和外交场合。(2)(形)旧时称属于政府的或公家的:~办|~费。(3)(形)公共的;公用的:~大道|~厕所。(4)(Guān)姓。(5)(名)器官:五~|感~。